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于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使党和国家的治理效能得到充分释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治理体系与治理效能相统一的原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性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是我们党的一个显著优势。面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和繁重任务,面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制度治党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鲜明提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进制度治党,必须以改革为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强调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我们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牢牢抓住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个着力点,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出台了一批主干法规制度,推动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升,抵御各种风险考验的能力明显增强。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原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和我们党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没有广大共产党员主体能动性的充分调动,没有广大党员充分参与的制度改革必然失效乃至失败,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必然会走样变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也难以实现。只有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迸发,全体党员爱党护党的主人翁意识被充分唤醒,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会成为全体党员的共同行动自觉。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