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纪律教育的重要部署,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加强党性教育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着力消除“四风”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极大耻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纪律底线,不踩规矩红线,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要坚持正面教育,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追求引领人、感染人、教育人,努力使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运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自觉,切实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坚持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党的纪律是一个系统完备、配套衔接的纪律体系。加强纪律教育,就要坚持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一项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把党内法规全面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要突出学习党章这个重点,把党章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深刻认识到政治纪律是党的各项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