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文化领域改革的目标。这一部署体现了突出目标又兼顾各方、总分结合且一体推进的特点。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勇于开拓、稳步推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大为增强、文化自信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的目标任务,作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大部署。《决定》围绕建设文化强国作出的具体部署可谓恰逢其时。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不少挑战,没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文化领域的其他改革与建设就无从谈起,更会影响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全局。必须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大力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继续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
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高质量完成,离不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经过十多年的艰辛探索,目前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已卓有成效,同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也需要及时应对解决。《决定》将深化机制改革作为该领域改革重点,提出“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这既有利于解决各地区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也与城乡融合发展的部署形成互补;提出“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聚焦目前有关单位机构的堵点、难点与痛点,指明了未来突破的方向。